退款政策及程序
退款政策
1. 本校如在課程開課前關閉,便會立即向學生全數退回課程費用。
2. 倘若課程未能按照學費收據所載安排開辦,而學生又拒絕接受學校提供的新安排,在學生提出退款要求後,本校會盡快及在任何情況下不超過一個月,向學生全數或按比例退回課程費用。
3. 倘若課程未能按照課程單張所列日期或時間開辦,而學生又拒絕接受學校提供的新安排,在學生提出退款要求後,本校會盡快及在任何情況下不超過一個月,向學生全數或按比例退回課程費用。
4. 倘若課程在開課後停辦,本校會盡快及在任何情況下不超過一個月,向學生全數或按比例退回課程費用。
退款程序
1. 本校會主動致電或以書面通知學生有關退款安排,十八歲以下的學生可由家長或監護人代辦退款手續。
2. 本校會按照上述政策向學生退款。
3. 處理退款時,本校不會取去學費收據的正本。學生或家長收到退款時,需要簽收確認。
4. 本校會以支票支付退款。